先看结论

《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第一部分写得很清楚: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文件全名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发文主体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通知第一部分“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要求”列出以下几项内容:

  •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 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
  •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
  •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 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
  • 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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